愛的二八定律第3集劇情
第3集:陽華與秦施簽訂情侶合約

陽華打算租房住,可自己的錢都在母親手中,他只好開口向
隨后陽華讓秦施陪自己回家,時間可以是兩個小時,但隨后陽華也要陪同秦施去平湖出差。陽華帶著秦施回家見父母,陽母聽聞兩人要結(jié)婚非常驚訝。陽華還表示兩人可以先談一年戀愛,如果沒有任何矛盾的話一年后結(jié)婚,還打算在房產(chǎn)證上添上秦施的名字,還要和父母分開居住,所以父母只能搬出去住,而且以后的錢也歸秦施管理,兩人還不打算要孩子??申柲傅膽B(tài)度與陽華想象的不一樣,陽母早就看透兒子在演戲,所以明面上很支持兩人戀愛,甚至還表示兩人可以三個月就結(jié)婚。眼見陽華無話可說,秦施索性直言自己想馬上結(jié)婚,還可以讓陽華住在自己家中,甚至還可以不工作靠自己養(yǎng)活。陽母一聽兒子要給別人當(dāng)上門女婿,直接慌了。但面對秦施獨斷的言語,也沒法表示不同意婚事。

因為成功搞定母親,陽華對秦施非常佩服?;厝ヂ飞?,秦施將準(zhǔn)備好的關(guān)于老公的資料給陽華看,資料中的陽華是在加拿大做金融工作,兩人還有一個兒子,已經(jīng)兩歲半了。秦施讓陽華將這些信息記住,前往不要在熟人面前露餡。
來到房間,秦施精心打扮了一番,可最后卻對陽華的裝扮不甚滿意,只好帶著他來到酒店的服裝店重新購置了一套衣服。秦施對于

陽華意識到陶俊輝是秦施前男友,本不想幫她應(yīng)對。蘭總介紹同行給秦施認識,而此人就是陶俊輝,蘭總讓陶俊輝招待秦施。秦施不愿和陶俊輝接觸,索性直接拉著陽華離開。當(dāng)年秦施和陶俊輝談了七年戀愛,可是陶俊輝母親不愿兒子和陽華結(jié)婚,兩人才最終分手。